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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心理医院有奖征集“院徽” |
新闻热线:0431-96618 来源:新文化报·新文化网 日期:2007-9-5 8:54:52 切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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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提要]:院徽设计要体现心理健康的重要性,还要体现医院的核心文化与理念;设计者有机会获得2000元大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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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psycn.com.cn进入心理论坛参与。 (3)电子邮件:将设计方案发送电子邮件至E-mail:2961916@163.com
二、设计稿件内容:
1.标志标准稿;2.标志释义;3.标志标准字;4.标志标准色;5.标志反白稿;6.标志墨稿;7.标志方格制图。
三、投稿须知:
1.来稿请附联络方式,设计稿请在两个月内保留原文件;2.参征作品需提供A4彩色纸稿或电子格式稿件,电子格式稿件应为JPG格式,且分辨率大于800×600,其中文字设计说明包括设计理念.投稿时间以邮戳为准;3.参征者需保证作品的原创性,凡因抄袭、仿冒等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,参赛设计者责任自负。
奖励及评选方法
1.由长春市心理医院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院徽评选小组。对所征集到的设计方案进行初选,选出10至15个设计方案在《新文化报》进行公布,以广泛征集读者意见。读者可以通过网站http://www.psycn.com.cn进入心理论坛进行投票选举,筛选、评定,根据院徽评选小组评选及读者投票情况,由评选小组再从中选出一个设计方案作为长春市心理医院院徽。 2.奖项设置:设一等奖一名,奖金2000元;设二等奖两名,奖金各1000元,读者参与奖十名:奖50元电话充值卡一张。
版权说明
1.所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;2.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,以确保能够领取奖金;3.最终采用的作品在双方签属申明并支付奖金后,其著作权、使用权归医院所有;4.长春市心理医院对全部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负有保密责任。
免责声明
所有送交的方案、文件、作品材料不予退还。因邮寄延误、丢失或损坏、误寄、邮资不足、失窃或其他非院方原因造成的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,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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